104.11.03 104學年度館協會議通過
106.11.08 106學年度館協會議修正
110.04.06 109學年度第4次館協會議修正
一 為保障本校師生權益並有效利用圖書館內的電腦設備,特訂定本要點。
二 館內電腦設備僅供學術用途,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及電子資源使用,不得利用其連接瀏覽色情、遊戲、賭博性質等網站。
三 檢索本館電子資料庫及館藏,需遵守資料庫使用規範,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大量下載及列印。
四 播映視聽資料需遵守著作權法,不非法下載、不播放違反智慧財產權資料或拷貝館藏資源。
五 服務對象:具本館有效借書權限的讀者。
六 使用及注意事項:
七 罰則:違反本要點第二、三、四條中之不當使用事項,經勸阻無效,將停權使用館內電腦設備7天。
八 使用者應愛惜館內各項設備及資源,凡有蓄意污損破壞與不當使用造成電腦設備損壞或侵犯電子資料庫版權,需賠償本館損失。
九 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協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