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資源徵集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電子資料庫選訂及刪訂要點
94.06.09 93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98.04.20 9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101.11.21 101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102.05.07 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104.11.10 104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依據105.08.25 原秘字第1050002657號函修正
- 宗旨:
為有效運用資料庫館藏並提供本校選訂及刪訂資料庫之依據,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特訂定「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電子資料庫選訂及刪訂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選訂原則:
(一)
資料內容
資料庫內容必須符合本校學科範圍,並須考量其權威性、正確性與即時性,避免同質資源間之重複性;若涉及系所專業學術領域研究能量與評等,對大學經營發展有長遠性影響者,將列為重要考量因素。
(二)
經費控制
為撙節經費,資料庫之訂購,以加入聯盟採購方式為優先。
(三)
使用統計與回應
訂購中的資料庫及試用的資料庫,其使用統計報表與使用者反應,皆列為是否續訂或選訂該資料庫之重要參考依據。
(四)
資料庫使用介面
以Web介面版本為優先考量,其他如檢索功能、操作簡易度、連線速度、權限範圍、內容品質、更新效率、價格、授權合約保障、回溯檔案、廠商信譽等亦列為選訂之重要依據。
(五)
資料庫版本
綜合考量資料庫依使用便利性、使用頻率高低、成本支出及資料保存價值等因素,選擇最有利的版本,分為Intranet(建置自有資料庫)、Internet不限人次、Internet限制人次、單機光碟、計次付費等不同等級採購方式。
(六)
選訂採購優先順序
資料庫選訂採購之優先順序為:現有版本資料庫續訂、現有資料庫版本升級、全文期刊資料庫、補充各領域不足之資料庫。
- 選訂程序:
(一)
收集本校讀者薦購或廠商主動提供的資料庫簡介。
(二)
推薦時需填寫「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資料庫薦購單」,並經系所學院主管簽章,以為採購作業依據。
(三)
本館依選訂原則初步評估後,向廠商申請試用。
(四)
試用期間,請使用者至「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試用資料庫意見回饋區」填寫。
(五)
試用期滿後,印出讀者試用意見表,並請廠商提供試用期間之使用統計。
(六)
本館每年得將資料庫使用統計傳送至相關學院,由各院訂出續訂及擬新訂資料庫的優先順序,並回傳至圖書館。
(七)
本館依據當年度核定之資料庫經費,並參考各院選訂之資料庫順序,進行採購作業。
(八)
未能採購之薦購資料庫,由採購館員告知薦購者未能採購之原因。
- 刪訂原則:
(三)
已有可以取代之其他優質資料庫,或資源內容有重覆者。
(四)
因資料庫系統效能不佳或長期連線可用度差者。
- 刪訂程序:
(一)
本館每年得依前條原則列出刪訂資料庫之建議清單。
(二)
刪訂資料庫應先通知薦購單位或主要使用單位,蒐集意見後,再經館協會議議決。
-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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