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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服務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管理辦法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地下閱覽室校外人士使用措施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借書憑證作業規定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還書箱使用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存物櫃管理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研讀室使用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期刊區使用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源專案借閱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影(列)印服務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校外志願工作人員服務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國、高中生志願服務學習工作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無研究計劃案專任教師館際合作補助專案計劃
中原大學各院系申請使用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流通模組審查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討論空間借用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帶鎖傘架借用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電腦設備使用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學生自組讀書會運作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籌組英文讀書會運作要點

中原大學各院系申請使用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流通模組審查要點

97.05.14 96 學年度第 2 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102.05.07 101 學年度第 2 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113.11.11 113 學年度第 1 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1.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 ( 簡稱本館 ) 為加強圖書資料的利用,並增進對研究、教學之各項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2. 申請基本條件
    (一) 應有相當數量的藏書:
      圖書應至少有 3,000 冊以上,院 ( 系 ) 圖書室應提供開放空間陳列,接受本校讀者依本館之借閱規定借閱。
    (二) 應有圖書流通業務負責人:
      應至少有圖書流通業務負責人 1 名,負責處理圖書流通相關業務,負責人一旦異動或離職時,其業務須比照「中原大學教職員交接辦法」進行交接。
  3. 院 ( 系 ) 圖書室配合事項:
    (一) 院 ( 系 ) 圖書室業務負責人須先接受本館教育訓練。
    (二) 院 ( 系 ) 圖書室應對全校師生提供相同的服務。
    (三) 全校所有館藏記錄,應納入同一電腦管理系統,便利讀者查詢。
    (四) 圖書流通須先經本館統一編目。
    (五) 讀者可借閱圖書資料之冊數須與本館相同,且借閱冊數與本館為合併計算,院 ( 系 ) 圖書室不得另行規定。
    (六) 借閱期限須與本館相同,但續借及預約等相關借還書服務,院 ( 系 ) 圖書室可視需要另行規定。
    (七) 院 ( 系 ) 圖書室借出之圖書,限於原圖書室歸還。
    (八) 逾期滯還金及遺失圖書賠款之繳納,一律至本館處理並開立收據。
  4. 院 ( 系 ) 圖書室若未能確實執行配合事項,經本館通知三次,仍未改善時,本館得收回自動化系統流通模組使用權限。
  5.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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