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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服務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管理辦法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地下閱覽室校外人士使用措施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借書憑證作業規定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還書箱使用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存物櫃管理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研讀室使用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期刊區使用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圖書資源專案借閱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影(列)印服務規則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校外志願工作人員服務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國、高中生志願服務學習工作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無研究計劃案專任教師館際合作補助專案計劃
中原大學各院系申請使用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流通模組審查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討論空間借用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帶鎖傘架借用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電腦設備使用要點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學生自組專題讀書會辦法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學生參加英文讀書會辦法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校外志願工作人員服務要點

96.11.22 96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102.05.07 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109.12.11 109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

  1. 宗旨
    中原大學張靜愚紀念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招募校外志願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志工),目的在於廣納社會資源,藉由服務學習協助志工體驗社會服務之人生價值與終身學習之精神,進而協助圖書館業務,提昇圖書館之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2. 招募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6歲以上,無不良習慣,認同本校理念,具服務熱忱之校外人士。
  3. 遴選程序
    (一) 每學期開學前於本館網頁上公告招募。
    (二) 隨時接受志工申請,可採通訊或親自報名方式辦理。
    (三) 經本館面談、審核通過,試用1個月後,表現優良始予以遴用。
  4. 義務
    (一) 志工均為無給職。
    (二) 應遵守圖書館之各項規定,參與志工工作之基本教育訓練,且需依規定時間到館簽到值勤,因故無法到館時應事先告知,以利本館工作調度。
    (三) 每週服務至少4小時或每月服務滿16小時以上,每次至少2小時,服務時間至少能持續半年或滿96小時以上。
  5. 權利
    (一) 得辦理借書證後,進入本館閱覽及借閱圖書。借書相關規定,悉依本館管理辦法處理。
    (二) 值勤時需配帶志工服務證,終止志工工作時需繳回服務證,歸還所借圖書,所享權利亦一併終止。
  6. 獎勵措施
    (一) 由志工服務單位負責執行,考核項目包括出勤、工作成效、服務態度等。
    (二) 表現優異之志工,得由本館予以獎勵並推薦接受外界表揚。
  7. 志工具有下列情事者,本館得予以停聘。
    (一) 因故不克繼續服務者。
    (二) 違反前條義務或圖書館相關規定者。
    (三) 行為不良影響圖書館聲譽者。
    (四) 有重大情事,經圖書館認定不適任本館志工者。
  8.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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